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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国对中国在南中国海海事索求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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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14, 2020

美国国务院

发言人办公室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Washington, D.C.)

2020年 7月 13日

国务卿迈克尔·蓬佩奥(MICHAEL R. POMPEO)发表声明

关于美国对中国在南中国海海事索求的立场

美国历来倡导印度-太平洋(Indo-Pacific)的自由和开放。今天,我们正在加强美国对该地区一个重要的、存在争议的地区——南中国海(South China Sea)的政策。我们明确表示:北京对南中国海大多数地区离岸资源的索求完全不合法,与其为控制这些资源采取的霸道行为如出一辙。

在南中国海,我们要求维护和平与稳定,坚持按照国际法实现海上自由,保障商业往来不受阻碍,反对任何采取胁迫或强制手段解决争端的意图。我们与我们众多的盟国和伙伴长期坚持有章可循的国际秩序,共同维护这些深远和永恒的利益。

这些共同利益已受到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前所未有的威胁。北京采取恐吓手段破坏东南亚地区南中国海沿岸国家的主权,逼迫他们放弃离岸资源,单方面声称拥有管辖权,以“强权即公理”的法则代替国际法。北京多年来采取的手段已昭然若揭。2010年,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的杨洁篪对东盟(ASEAN)有关官员说,“中国是大国,其他国家是小国。这只是一个事实。” 在21世纪,中华人民共和国掠夺性的世界观已毫无立足之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合法的理由对该地区单方面强加自己的意志。北京自2009年正式宣布南中国海 “九段线”的主张以来,始终未提出任何明确的法律依据。2016年7月12日,根据1982年海洋法公约(Law of the Sea Convention)成立的仲裁法庭(Arbitral Tribunal)——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是缔约国之一——一致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海事索求没有任何国际法依据,应予以否决。冲裁法庭明确支持作为诉方的菲律宾提交的几乎所有的诉案。

美国曾发表声明,且如公约特定条款之规定,仲裁法庭的裁决属最终裁决,对当事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今天,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南中国海的海事索求,美国采取与仲裁法庭的裁决一致的立场。具体如下:

  • 对于菲律宾一方提出的已被仲裁法庭裁决位于菲律宾专属经济区或其大陆架内的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合法的海事索求权,其中包括对产生于斯卡伯勒礁(Scarborough Reef)和斯普拉特利群島(Spratly Islands)的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的任何索求。北京在这些区域对菲律宾捕捞活动和离岸能源开发的骚扰属于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单方面染指这些资源的行动亦属非法。根据仲裁法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美济礁(Mischief Reef)或仁爱礁(Second Thomas Shoal)没有合法的领土或海事索求权。两者均完全属于菲律宾的主权和管辖权。北京也不拥有涉及这些地物的领土或海事索求权。
  • 鉴于北京未能对南中国海提出合法的、明确的海事索求,美国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产生于斯普拉特利群島各岛礁超过12海哩领海水域的任何索求。(其他国家就这类岛屿提出的索求不受影响)。为此,美国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万安滩(Vanguard Bank)(位于越南外海)、卢科尼亚暗沙(Luconia Shoals)(马来西亚外海)、文莱的专属经济区海域和纳土纳群岛(Natuna Besar)(印度尼西亚外海)周围海域提出的任何海事索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骚扰其他国家在这些海域从事的捕捞或碳氢化合物开发活动的任何行动,或者单方面进行这类活动,均属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詹姆斯暗沙(James Shoal)(或产生于詹姆斯沙之事项)没有任何合法的领土或海事索求。该地完全属于距马来西亚仅50海哩的水下地物,而距离中国海岸达1,000海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宣传,詹姆斯暗沙往往被称为“中国最南端的领土”。国际法明确指出:詹姆斯暗沙等水下地物都不属任何国家的索求范围,不产生任何海事区域。詹姆斯暗沙(位于表面以下约20公尺处)从来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北京也不能因此声称具有任何合法的海事权。

全世界不允许北京将南中国海作为其海洋帝国。美国支持我们的东南亚盟国和伙伴保护各自对离岸资源拥有的主权,尊重他们根据国际法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我们支持国际社会捍卫海上自由和尊重主权,拒不接受在南中国海或更广泛的地区推行“强权即公理”的任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