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含西藏、香港和澳门) 2017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但是把对宗教信仰的保护限定在“正常的宗教活动”范围内,而且没有定义什么是“正常”。据非政府组织和国际媒体报道,政府继续对宗教实施限制,并且当政府认为宗教信徒的活动和个人自由威胁国家或中国共产党的利益时,继续对其加以限制。只有列入五个被国家批准的“爱国教会”(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之一的宗教团体才可以在政府登记,正式获准举行敬拜仪式。 阅读更多» By U.S. Mission China | 31 五月, 2018 | 主题: 东亚及太平洋地区, 报告, 政治事务, 政治事务, 新闻, 新闻简报, 美国与中国, 资料简报 | 標籤: 2017, 中国(含西藏、香港和澳门), 国际宗教自由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