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关于发布新疆供应链商业咨询公告
美国国务院
发言人办公室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Washington, D.C.)
2020年 7月 1日
美国国务院协同美国财政部(U.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美国商业部(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美国国土安全部(U.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发布工商咨询公告,提醒各工商企业注意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中国其他地区参与侵犯人权活动的实体发生联系的供应链可面临的风险,其中包括强迫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续在新疆采取镇压活动,目标是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吉尔吉斯族和其他少数族裔穆斯林成员。
公告强调各工商企业与在新疆和中国各地参与强迫劳动和其他侵犯人权行为的实体发生联系的供应链可面临的风险。公告所述的与参与侵犯人权行为的实体有联系的供应链有以下3种基本类型:
- 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新疆开发监控工具。
- 鉴于该地区普遍存在强迫劳动和其他虐待劳工的行为,在各自的供应链中依靠来源于新疆的劳动或产品,或中国其他地方各工厂提供的劳动或产品含有来源于新疆的个人强迫劳动。
- 协助建造用于关押维吾尔族和其他少数族裔穆斯林成员的拘押营设施,以及/或者协助在拘押营地附近建造制造业设施,由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补贴,致使少数族裔群体从事强迫劳动的企业经营。
在各自供应链上可能受到在新疆参与侵犯人权的实体影响,或者在新疆以外的设施供国内和国际销售的制造业产品中使用来自新疆强迫劳动的工商企业,都应该认识到与这类实体的联系可面临名誉、经济和法律方面的风险。
为了降低名誉等方面的风险,各工商企业应该严格遵守行业规范,采取适当的政策和程序。
详细情况请查询:www.state.gov/xinjiang-supply-chain-business-advis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