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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更多的中国媒体实体为外国使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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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23, 2020

DOS Seal美国国务院

发言人办公室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Washington, D.C.)

2020年 6月 22日

发言人摩根·奥特葛斯(MORGAN ORTAGUS)

过去10年来,特别是在总书记习近平任期内,中国共产党以新闻机构的名义为掩护重新组织中国国家宣传机构,并对这些机构实行了更为直接的控制。他曾表示,“党的新闻舆论媒体……都要体现党的意志……维护党中央权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简言之,西方媒体忠实于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媒体则忠实于中国共产党。

根据《外国使团法》(Foreign Missions Act)的授权,美国国务院今天公布新的决定,认定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新闻社、人民日报和环球时报驻美国的机构为外国使团。这项决定是继2月18日认定新华社、中国环球电视网、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日报发行公司和美国海天发展公司(Hai Tian Development USA)后采取的行动。

根据《外国使团法》,上述9个实体都符合外国使团的定义,即这些机构由某外国政府“充分拥有或受到有效控制”。本案所涉的各实体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效控制。

认定这些实体的决定并非以所涉实体发布的任何内容为依据,也不对被认定的实体可在美国发表的内容施加任何限制。该决定仅在于正其名责其实。

被认定为外国使团的实体必须遵守同样适用于外国驻美国使领馆的某些行政规定。

上述行动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宣传机构为外国使团,提高了涉及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美国从事媒体活动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