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1月1日起,所有持外国护照办理赴美签证的申请人以及申请办理美国护照或换发现有美国护照的所有美国公民,申请中提供的照片不得佩戴眼镜。除申请人出示医疗证明的特殊情况外,例如近期由专业医师签署的手术证明函,使馆则不再接受申请人签证照片以及美国护照头像佩戴眼镜的照片。请知晓,不符合提交要求的申请将不被受理,申请人将被要求递交一个新的且符合要求的照片,申请方可继续受理。为避免耽误您的行程安排,请确保您签证申请的照片以及美国护照申请中的照片没有佩戴眼镜。感谢您的合作。 By U.S. Mission China | 27 九月, 2016 | 主题: 上海, 新闻, 美国公民服务, 美国公民通知栏 推荐内容 保护和维持一个自由开放的南中国海 美国和越南召集17个“湄公河之友”支持安全、繁荣和开放的湄公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