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
2022 年 5 月 13 日
值东盟-美国特别峰会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至 13 日首次在华盛顿特区举行之际,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各成员国和美国共聚一堂,我们:
强调遵守《联合国宪章》、《东盟宪章》、《和平、自由和中立区宣言》(ZOPFAN)、《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SEANWFZ) 和《东盟印太展望》(AOIP) 所阐述的关键原则、共同价值观和规范的重要性;
强调本着平等、伙伴、协商和相互尊重的原则,以《东亚峰会互利关系原则宣言(巴厘原则)》为指导,创造和平环境以进一步加强我们各国之间的合作和现有友好关系的重要性;
认识到我们的合作长期以来对东盟、美国和更广泛的国际社会都是不可或缺的。1977 年,我们在马尼拉举行第一次对话,后来,美国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在雅加达设立了美国驻东盟使团,创立了东盟-美国峰会;
注意到 AOIP 和美国的印太战略在促进以东盟为核心的开放、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区域架构方面具有共同的相关基本原则,各位合作伙伴共享这些目标;
重申我们共同承诺加强和建立更全面的东盟-美国对话关系——这种关系对东盟和美国以及更广泛的地区和国际社会来说不可或缺——以继续促进和维护该地区的和平、安全、稳定和繁荣;确保该关系保持适应新挑战的能力;并在东盟成员国和美国共同参加的国际和地区论坛中进行适当合作。
进一步重申我们共同承诺维护和促进该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以及和平解决争端,包括充分尊重法律和外交程序,遵守国际法,不诉诸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我们特此声明:
在我们于2022年庆祝东盟-美国对话关系启动45 周年之际,我们承诺在2022 年 11 月举行的第十届东盟-美国峰会上建立有意义、实质性、互惠互利的东盟-美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我们期待早日完成必要的程序。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建立更好的卫生保障、共同恢复
- 我们通过加强区域和国家卫生系统和能力(例如通过“东盟-美国健康未来”计划)支持东盟的疫情恢复和卫生保障工作,并承诺为大规模流行病的预防、准备和应对提供充足的、更有力的和可持续的全球融资,包括支持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目前开展的工作。东盟对话伙伴通过包括四方疫苗伙伴关系在内的各种举措提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欢迎;同时,我们继续致力于促进以公平的方式分配安全、价格适宜、质量优异的药品和医疗服务。我们还致力于扩大基本医疗产品的本地和区域可持续制造能力,包括通过自愿和基于共同商定的技术援助条款的知识转让。我们承诺通过全民健康保险投资于和加强医疗保健系统,特别是初级医疗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并增加和培训医疗保健人员,奠定区域和全球卫生和卫生保障的坚实基础。
加强经济纽带和连通性
- 我们承诺继续推动更强劲、更公平、更具包容性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包括通过实施《东盟-美国贸易和投资框架安排》和《扩大经济参与倡议工作计划》,并通过美国在该地区的重要经济参与。
- 我们承诺通过促进对高标准、透明、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来满足该地区的基础设施需求,这些项目可促进符合适用的国际劳工标准和环保要求的包容性和可持续经济增长。
- 我们承诺继续合作促进贸易和投资,促进有复原力的全球供应链和无缝的区域连通性,包括在医疗用品、药品、疫苗、食品和农产品、大宗商品、高科技产品等基本商品以及其他基本用品和服务等方面,以帮助该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复苏,加强抗灾能力。
- 我们寻求深化在交通运输互联互通方面的合作,包括空运、陆运、海运和交通便利化计划,以推进可持续基础设施发展并支持包括电动汽车在内的新兴技术。
-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东盟和美国的繁荣与发展并为此投资。我们将作为伙伴积极参加加强区域和全球治理体系的讨论,我们期待通过美国或东盟的相关倡议或框架进一步加强合作。
- 我们承诺增进网络安全能力,提高民众的数字技术使用能力和包容性,加强促进效率、创新、沟通、安全和公平使用互联网以及经济繁荣的框架和政策,同时就网络威胁、监管框架和保护个人数据的技术标准交流看法和经验,以适应新兴技术并加强其安全防护能力。
促进海上合作
- 我们注意到联合国大会第 A/RES/75/239 号决议在序言中强调了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普适性和统一性,并重申《公约》规定了所有海洋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框架。作为国家、区域和全球行动以及海洋领域合作的基础,《公约》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必须维护其完整性。
- 我们承诺通过东盟主导的机制推进我们在海洋领域的合作。我们计划建立新的联系,促进包括海事执法机构在内的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通过分享信息、最佳做法和专业知识以及技术援助共同加强海洋意识、搜救和海上安全,遏制非法、未报告和不受监管的(IUU)捕捞,这些措施将补充而不是重复现有机制。我们还承诺继续保护、恢复、以可持续方式管理海洋环境。
- 我们坚定不移地维护该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并确保海上安全、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和对海洋的其他合法使用、不受阻碍的合法海上商务活动、以及非军事化和开展活动时自我克制。
- 我们认识到让南中国海成为和平、稳定和繁荣之海的诸多益处。我们强调能够减少紧张局势和事故、误解和误判风险的可行措施的重要性。我们强调建立信任和采取预防措施以增强各方之间信任和信心的重要性。我们进一步重申,需要根据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平解决争端。
- 我们强调全面有效落实2002年《南中国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的重要性。我们强调需要维护和促进有利于《南中国海行为准则》(COC)谈判的环境。我们欢迎在早日缔结符合国际法(包括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效和实质性 COC 方面取得进一步进展。
增进民间联系
- 我们承诺投资于人力资本开发,增进年轻人和弱势或边缘群体的权能,并加强我们人民之间的联系,其中包括为这一地区提供英语语言、数字技能支持、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以及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培训,包括通过“亿万未来行动计划”(Billion Futures Program)和“东南亚青年领袖计划”(Young Southeast Asian Leaders Initiative)。
- 我们承诺与合作伙伴(包括公司和高校)共同努力,扩大教育机会,同时促进在学生之间和在从业人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此外,我们致力于增进妇女和女童的权能,并且通过在由东盟主导的机制中加强接触互动——包括通过支持东盟的性别项目和倡议计划——促进性别公平和平等。我们还承诺通过支持实施“东盟赋能蓝图:残障人士权利正规化”(ASEAN Enabling Masterplan on Mainstreaming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促进残障人士的权利。
支持次区域发展
- 我们致力于在促进东盟次区域的发展中支持东盟的中心地位和团结。我们进一步承诺通过湄公河-美国伙伴关系(Mekong-U.S. Partnership)下的共同倡议行动促进湄公河次区域的稳定、和平、繁荣和可持续发展。湄公河-美国伙伴关系与湄公河之友(Friends of the Mekong)相辅相成,并且支持落实“2025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 (Master Plan on ASEAN Connectivity 2025)和“东盟一体化倡议第四份工作计划(2021-2025)”(Initiative for ASEAN Integration (IAI) Work Plan IV (2021-2025))。
- 我们支持东盟促进公平发展的努力,包括在能源转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地区资源管理等领域以及按照“湄公河委员会数据与信息交流分享程序”(Mekong River Commission’s Procedures for Data and Information Exchange and Sharing)所进行的水数据分享方面,致力于将次地区发展与东盟总体发展协调化,并且促进在东盟、湄公河-美国伙伴关系以及其他现有湄公河合作机制间的协同共进。
利用技术和促进创新
- 我们承诺进一步以符合东盟相关协议和框架的方式探索在互益领域中的合作,如智能生产制造、区块链应用、贸易便利化、数字联通、微小中型企业数字化和电子商务、电子服务、数字金融服务和地区支付联通、以及新型和新兴技术等,并增加对东盟成员国的技术援助,促进创新和数字技术的能力建设。
- 我们承诺支持发展东盟数字基础设施,促进开发和平、安全、开放、有互操作性、可靠、共融和有复原力的信息通讯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生态系统和5G网络,并探索如何加强在数字经济、智能可持续城市发展以及新兴技术方面的合作,包括通过美国-东盟智能城市伙伴关系(S.-ASEAN Smart Cities Partnership)。
- 我们致力于增进在生物技术、智慧农耕、精准农业与气候智能型农业、食品科学、气象学、微电子学、海洋科学、能源和太空等领域的合作。
应对气候变化
- 我们进一步承诺共同努力,增进我们的各国自主贡献(NDC)。我们对国家级以下行为者在促进气候行动中具有的关键角色给予肯定,并准备在清洁能源转型中共同合作,包括通过融资和技术。我们认识到采取有力行动以减少全球甲烷排放的重要性,包括通过正在展开的“全球甲烷减排承诺”(Global Methane Pledge)。
- 我们致力于强化我们的合作关系,增强东盟抵御灾难的能力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如水平面上升,更频繁的洪涝、干旱以及其他极端天气事件,加剧的水-能源-食品缺乏的风险,以及破坏性日益强烈的风暴。
- 我们决心以共融和公正的方式,通过促进清洁和再生能源发展和促进政府与民间的合作,加强能源转型和复原力,解决转型融资需求,包括通过混合融资以及采用先进和新兴的低碳能源技术,支持扩大能源服务接入和能源安全,包括当前正在进行的努力,如,支持加速能源转型并加强东盟能源复原力,尤其是东盟电网的“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ASEAN Plan of Action for Energy Cooperation)。
- 我们决心共同努力维护东盟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及其自然资本,包括通过防止、停止和扭转森林砍伐和生态系统退化,恢复包括森林、湿地、沿海和海上生态系统在内的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与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ASEAN Centre for Biodiversity)持续合作。
维护和平,建立信任
- 我们支持东盟为维护《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Treaty on the Southeast Asia Nuclear Weapon-Free Zone)和《东盟宪章》所确立的东南亚为无核武器区和无任何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所做的努力,从而加强核不扩散制度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第六条款的核裁军规定,以及第四条款关于和平使用核能源的规定。我们继续致力于使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附加议定书具有普世效力,并且支持全面实施《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和《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and Stockpiling of Bacteriological (Biological) and Toxin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
- 我们重申共同致力于实现在朝鲜半岛完全去核化和建立永久和平的目标。我们继续要求朝鲜考虑国际社会有关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问题的呼吁,并且为了该地区的持续和平与安全全面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
- 我们继续深切关注缅甸危机。我们强调指出缅甸在2021年4月24日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对“东盟五点共识”(ASEAN Five-Point Consensus)的承诺,并且敦促及时和彻底落实“五点共识”。我们将继续支持东盟为缅甸人民的利益而协助争取一项和平解决方案的努力,包括通过东盟主席缅甸特使(Special Envoy of the ASEAN Chair on Myanmar)的工作,致力于建立信心和信任,获得与所有有关各方进行接触的完全通道,并且有效地和无歧视地为缅甸人民,包括最亟需的人,送去人道援助。我们重申对该地区和平与稳定的承诺,继续呼吁在缅甸立即停止暴力,并且释放所有在押政治人士,包括外国人。我们将为在缅甸达成和平解决方案加倍共同努力,并使之体现对《东盟宪章》中所阐明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持续承诺。 我们欢迎在东盟主席缅甸特使和联合国秘书长缅甸特使之间的密切协作,给这一重要努力带来协同效力。
- 关于乌克兰,我们与所有国家一样,继续重申我们尊重主权、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我们再次呼吁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我们强调必须立即停止敌对行动并形成能够达成和平解决的环境。我们支持联合国秘书长为寻求和平解决方案所进行的努力。我们也呼吁协助提供迅速、安全和不受阻碍的人道援助通道,以帮助乌克兰境内有需要的人,保护平民、人道救援人员和处境危险的人。
- 随着我们开始在今后数月和数年里实施这一宏大议程,我们期待我们的合作与伙伴关系更上一层楼,并责成我们各国部长协调落实本《联合愿景声明》(Joint Vis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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